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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檢查與驗收 一般規定
1. 質量檢查與驗收應在施工單位自檢合格的基礎上,報監理(建設)單位按規定程序進行質量檢驗。
2. 檢驗批的劃分可根據與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與驗收的原則,由施工、監理及建設單位共同商定。
3.檢驗批質量驗收應按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進行驗收,由監理單位組織施工單位、建設單位等進行驗收。
4. 預制泵站施工質量應符合設計文件的要求和相關專業驗收標準的規定。機電設備安裝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泵站安裝及驗收》SL 317的規定。
水利水電工程局與我司建立了非常友好的合作關系,安裝的玻璃鋼一體化泵站也受到了客戶的認可。